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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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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9729什么是编号?

成立工会

中国境内的企业必须成立工会吗?不成立的后果。

咨询者:fa289464广东
[咨询时间:201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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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林伯青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532556643
积分:96
]
回答时间:2011-10-19 14:25
林伯青
根据工会法,具有一定数量的员工,必须要成立工会组织。
贺鸿德律师
[地区:广东-惠州市
手机:13352688665
积分:4514
]
回答时间:2011-10-20 11:32
贺鸿德
有关建立工会的法律依据,请参考如下法律:

《工会法》第3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工会法》第10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由此可见,我国法律规定企业是必须要建立工会的。但是笔者翻遍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发现,并没有发现有相关法律对企业没有建立工会有任何的惩罚措施,可以借鉴的条文只有《工会法》第50条规定:“对于有前述行为者只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怎么处理?没有规定。如何处理?不知所云!我们对企业不建工会的法律制裁几乎是一片空白。可以说,企业建立工会的问题,是处于一种有法可依,却无责可罚的状态。
贺鸿德律师于 2011-10-20 11:33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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