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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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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971什么是编号?

民事起诉

我借朋友3万元,已经3年没有还1分钱了,我想起诉他,我又不在本地,请问我可不可以,找我的父母提我去起诉呢?还有我借他的钱,他没有写还钱日期,律师说最长要使用20年,我想问一下他还钱是在20年内分期还清呢,还20年后一起还呢?如果在20年他还是没有还,或人不在了,那我又怎么办呢?能找他的家人吗?

咨询者:jhtlff12...黑龙江
[咨询时间:200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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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2-17 07:33
苏村野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1、你可委托父母代办相关清偿事宜,委托书一份;起诉可由父母聘请当地的律师办理,届时,你出具委托书一份,寄给律师即可,根据律师情况,他若说你的委托书须公证,还须办理公证手续,以律师说法为准;2、20年是最长时效,就是超过20年再起诉,将失去胜诉权,因此,你须在借条作出的20年之内起诉主张权利;3、找不到人,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仅限于其共同财产,别的家人不能起诉或执行。
李红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009422535
积分:10348
]
回答时间:2009-12-17 08:46
李红伟
你好:
首先你可以委托你的父母办理相关事宜。
其次,20年指的是诉讼时效。
最后,你的朋友欠的钱是不能跟他的家人要的,除非从其夫妻共同财产中向其妻子索要。
白琳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701307836
积分:306
]
回答时间:2009-12-17 10:38
白琳
你可以委托父母代理起诉他。如果他有其他财产可在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以保证顺利得到执行。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2-17 13:12
魏国鹏
1.你可以委托你父母代替你行使该项权利,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2.你们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你的诉讼时效是20年,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正常情况下,在20年内,你的债权是可以得到完全执行的,不必担忧。你发现其有新的财产后,可以随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有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执行共同财产,不过,不能执行其父母的财产,因为这不属于他父母的债务。
你的问题,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不要担心。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仲玉华律师
[地区:黑龙江-大庆市
手机:15146366977
积分:4232
]
回答时间:2009-12-17 14:10
仲玉华
你好!你可以委托你的父母或律师代理你提起民事诉讼。你需要给你的父母或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
没有写还款日期,应当在借款后20年内起诉,过了这个时间你可能失去胜诉的机会。起诉前可以请律师调查一下你朋友的财产情况,如果有财产,可以申请法院做诉前财产保全,这样胜诉后钱就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拿回来。如果你的朋友已婚,并且你的钱是他婚后借去的,你可以把他们夫妻作为共同被告。
徐进明律师
[地区:黑龙江-大庆市
手机:13159837500
积分:3778
]
回答时间:2009-12-19 09:34
徐进明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规定从你主张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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