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上课,和同学发生口角,然后对方就起身拿瓶子砸向我的右眼,在课堂上就拿刀捅了他三刀,后面去医院,我家人主动先把医药费交了,出事后我主动去学校保卫部交代了,我承认三刀是有点过了,但是他先开口,他先动手的,请问如果他起诉我,我能不能算防卫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