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09年和一个人按照注册资金40%和60%的比例合作开了一个工厂,但是除注册资金意外实际我的比例不是这么多。
现在工厂已经建的差不多了,还没有正式生产,由于我们出现意见分岐,无法在合作下去,所以我想转让我的股份,由于现在厂房都已升值,我可以得到我应有的升值部分吗?此外,如果他不同意我转让,我可以申请解除公司吗?期盼您的答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