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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定金退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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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9383什么是编号?

结婚定金退还问题

跟男朋友在一起6年,今年第七个年头,陪他在长沙读三年研究生,现在他在南宁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又找到一个家庭条件优越的女生,现在想跟我分手,并且不承认他出轨,说是性格不和(我已看过他给那个女生发的信息和那个女生发给他的信息)。

我们今年6月份订婚的,定金10万,需要退还吗?

咨询者:fa289072湖南
[咨询时间:201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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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杨长喜律师
[地区:河南-洛阳市
手机:13015580286
积分:6882
]
回答时间:2011-10-18 09:26
杨长喜
你可以参考《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之规定处理。
陈平凡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397516088
积分:29816
]
回答时间:2011-10-18 10:56
陈平凡
我国婚姻法不承认订婚,恋爱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你所说的订婚定金即彩礼、礼金。《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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