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乡镇自来水厂员工,工作17年,当年去水厂工作的时候有乡政府调令,有文书为证,近期因政府要求改吃长江水,乡镇水厂全部回收,50岁以上的我们全部辞退,丧失了生活来源,政府只赔偿了几千元,我们原先的养老保险金还有8年才交清,请问我们该怎样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