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该欠条(借条)因未予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时效二十年的诉讼时效;起诉应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可委托当地的律师办理为宜,具体执行也方便;这是经济纠纷,在过程中有诈骗的因素,但不构成刑事上的诈骗。
我在07年借朋友3万元卖车,当时就给我打了个欠条,写了当时的日期,可是没有还钱日期,当时是借一年,到期我去要他说展时没有过一段时间,一说就到今天还是没还呀,现在电话也不接了,我想起诉,可我不知道,起诉完多久能执行呀,况且我还不在本也,这叫我怎么办呢?在外地我能起诉吗?在说他这个是不是叫做诈骗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