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协商不成vh,诉讼法院维权
我厂与深圳一家礼品公司现有在合作。我厂与深圳一家礼品公司现有在合作我方是生产厂家,而且以经完成几张合同的数量,一个多月了对方到现在一直都没有给结帐。
而且还将下了采购合同的货让我厂停做,说是要把完成的货款用停做合同的预付款抵帐。
请问这是合法的吗?还有,对方和我厂谈价格,检查质量,和生产运做都是由对方一质检部门经理办理,对方公司总经理也并没有说过委托这位经理来和我厂洽接。
合同的交货时间也从没有和我厂商量,对方自己定下交货时间。
像现在这样的情况,我厂该怎样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