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 > 

国家征收土地赔偿村里分配不合法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57399什么是编号?

国家征收土地赔偿村里分配不合法

你好,我老婆所在的农村建高速征田地,村里是按户口分征地款,我老婆户口还在村里,但是村里又说,家庭里生了儿子的,女儿出过嫁就没有征地款可分,如果家庭里没有生儿子的,出嫁的女儿也可以分。

请问这个合法吗?可以追讨回来吗?

咨询者:fa286901湖南
[咨询时间:2011-10-11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10-11 10:19
刘子若
不合法,不得歧视,在本村有户口的村民都应当进行分配。
梁英纳律师
[地区:湖南-娄底市
手机:13007389312
积分:2162
]
回答时间:2011-10-11 10:30
梁英纳
可以追讨回来,男女都平等
徐勇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8511582016
积分:2311
]
回答时间:2011-10-11 10:42
徐勇
如果您的妻子户口还在老家,且婚后去您那边没有再分得承包地的话,是仍然可以享受户口所在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权益的。
姜昱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8092207177
积分:13798
]
回答时间:2011-10-11 11:08
姜昱
您好,村里的规定明显不合法的,法律明确规定男女是平等的,只要户口在村上,就应该享受村民待遇。
陈平凡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397516088
积分:29816
]
回答时间:2011-10-18 15:18
陈平凡
不合法,户口在村里的都可参与分配。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