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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园建临时看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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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700什么是编号?

菜园建临时看护房

我是种植蔬菜的农民,在菜园建了临时看护房,房子南北宽4米,面积70平方米已经使用十年了。

国土局现在要我限期拆除。国土局现在要我限期拆除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wwwii山东
[咨询时间:2009-12-09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09-12-09 21:33
殷国丰
你好!对你的问题,北京殷国丰律师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你在你承包的土地上(菜园)建临时看护房属于你的行驶自主承包经营权的行为,国土局现在要你限期拆除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以登陆我的网站http://yinred.fabao365.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6号枫桦豪景A座6单元1001 (100053) 电话:13611365654 010-86839523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欢迎来电来函!
精诚专勤,助您维权!殷律师QQ:386179688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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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09-12-09 20:00
牛国荣
你在自己的菜园内建房在经过村委会批准后才可以继续使用。建议尽快取得批准
周泽高律师
[地区:江西-南昌市
手机:13767991248
积分:7265
]
回答时间:2009-12-09 20:10
周泽高
违章建筑依法要拆除。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2-09 20:15
魏国鹏
可以拆除,但是应该给与你经济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86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所以拆迁部门要折价补偿给你。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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