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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屋宅基地與堂兄應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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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6777什么是编号?

祖屋宅基地與堂兄應各一半

本人早年移居境外,約在八十年代宅基地登记發证时。

补充说明:
(由始至現在我方未曾收过租金),我方无要求收租,現父親同堂叔都離世了.現我可以拿回半间屋嗎?
咨询者:fa286140广东
[咨询时间:2011-10-0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杨长喜律师
[地区:河南-洛阳市
手机:13015580286
积分:6882
]
回答时间:2011-10-09 13:52
杨长喜
可以,依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和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之规定处理。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10-09 15:25
吴君瑜
可以。
贺鸿德律师
[地区:广东-惠州市
手机:13352688665
积分:4514
]
回答时间:2011-10-09 21:06
贺鸿德
属于合法继承,可以拥有半间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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