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工伤认定纠纷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56423什么是编号?

工伤认定纠纷

我五月份受了工伤,脚腕处肌腱断裂,当时单位也带我倒医院治疗了,现在感觉脚有点不正常,脚拇指活动受限制。

我想去做个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可当时在医院治疗的发票收据等一些材料在单位手里,我去问单位要单位却不给我,搞的我现在鉴定不起来怎么办?

咨询者:fa285785江苏
[咨询时间:2011-10-08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张留安律师
[地区:河南-洛阳市
手机:13937972431
积分:6776
]
回答时间:2011-10-08 14:32
张留安
劳动能力鉴定的主要依据是病历和受伤人员身体现状,与医院治疗的发票收据无关,单位没有给你申请工伤,你自己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回答

2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2
]
回答时间:2011-10-08 15:00
刘建平
可以到医院复印病历再申请工伤认定。
路光亮律师
[地区:江苏-盐城市
手机:13851063183
积分:9072
]
回答时间:2011-10-09 09:07
路光亮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