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安徽省某县某校教师,近期考上本县教师编制,但因体检等事项尚未进行,并未向学校正式提出辞职,但在今天学校以我考上编制为由,让我十一假期后不要再来上班。
我去年一年20%的工资被学校扣着,按照学校一贯的作风,这笔钱和9月份的工资都不会给我。
请问学校的做法合理吗?如果不合理触犯了那些法律,我该从什么途径申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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