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罪与非罪 > 

是否构成伤人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54837什么是编号?

是否构成伤人

我们开了一家食宿班,中午让小孩子睡觉,其中的一位老师负责看管二年级的孩子,一个孩子捣乱不睡觉,他用手捏住孩子的肩膀,把孩子的肩膀有点疼,有点皮外红,没有骨折,请问是否构成伤人罪。

咨询者:fa284097北京
[咨询时间:2011-09-30
悬赏分:
解答数:7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7
张留安律师
[地区:河南-洛阳市
手机:13937972431
积分:6776
]
回答时间:2011-09-30 13:27
张留安
这种情况,首先这位老师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其次,这位老师的行为是一种违反行为,作为教师应当耐心教育孩子,禁止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希望这位老师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积极为学生治疗、慰问,争取早日处理问题,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9-30 13:30
魏国鹏
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犯罪主体必须年满16周岁,且造成受害人轻伤害的才构成犯罪,这种情况是不构成犯罪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1-09-30 13:52
牛国荣
不涉嫌犯罪的。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9-30 14:54
陈晓云
从伤情描述来看,达不到轻伤,不会构成犯罪。
谷友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901376758
积分:5267
]
回答时间:2011-09-30 20:36
谷友军
不构成。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9-30 21:09
刘子若
不会构成犯罪。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10-06 14:20
赵江涛
不构成犯罪。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赵江涛律师于 2011-10-06 14:22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