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与他人签订一门面租赁合同,期限为5年,租金为18000/年,合同约定可按市场价调整租金。
一年后,房东要求租金上调到30000/年,经一再沟通后同意为26000/年,但这个价我仍不能接受。
请问我真的只能接受这个价吗?法律是否能涨价有上限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