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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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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54318什么是编号?

民事纠纷

由甲乙丙三方代替,甲上诉人,乙别上诉人,丙被上诉人,

因乙家中白事甲去帮工,丙被乙雇佣开抓车抓坑,在抓完坑的时候甲站在车上,让抓车带甲上来,乙当时在家守丧,不知情况,在上来的时候甲被甩下去摔成四肢瘫痪,请问责任在谁。

咨询者:fa283547河北
[咨询时间:2011-09-28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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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邹高飞律师
[地区:上海-闸北区
手机:13816872966
积分:13965
]
回答时间:2011-09-28 14:42
邹高飞
由乙承担赔偿责任,甲在受益的范围内给予适当补偿。
杨长喜律师
[地区:河南-洛阳市
手机:13015580286
积分:6882
]
回答时间:2011-09-28 15:18
杨长喜
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之规定,承担责任。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1-09-28 17:08
闫建秋
根据你的介绍,三方均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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