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总部在上海,我们现在所在的地方是浙江温州。
我是一名大专生于2008年7月10日来这家公司,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签订合同,我向他要求过但是主管一直推托没有签。
我想离开公司,但现在为止还未辞职。我想离开公司,但现在为止还未辞职所在公司的拖欠工资很严重,经常是2个月才发放,这次我的工资只发到2009年5月的,我现在想把我们剩下的工资要到再离开。
因为本公司所走的员工离开之前都没有结清工资,而且到现在有好多人还没有拿到工资。
我们手里是没有工资条的,只是在一个单子上签一个名,也没有其它的保险。
请问:像我这种情况,通过怎样的途径才能要到工资(同时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有双倍的工资)。
要是采用仲裁机构协调,我在本地找的可以吗?希望能尽快的到您的答复!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