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消费维权 > 

对方诬告并报假案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53808什么是编号?

对方诬告并报假案

我前天24日经中间人朋友(并不熟)介绍向某玉石店购入七个玉镯等玉器,商议总价三万二32000。

当日就跨行转钱到对方账户,(因跨行转账需24小时,又有熟人介绍故先拿手镯离开),后因写错户名并没有转账成功,现在仍滞留银行。

发现后第二天(25日)本着诚信原则将货物先退还给卖主,并且临时决定少买几样东西。

卖主听后结果反咬一口称认不出其中2个玉镯(一个说是6800,一个是8000),说我可能偷换掉了,张扬不买点东西就要报案。

该中间人明示卖主要挟不买一些东西就报案。该中间人明示卖主要挟不买一些东西就报案结果今晚(26日)收到某电话自称是某某区派出所(发生交易的店面并不属于该派出所辖区)民警的电话,我挂掉了。

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我应该怎么做怎么回答?如果是真的派出所民警,即使是对方的朋友,我也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方在这样的情况下能举证说我诈骗他的玉镯?什么样的证据?我可以告对方报假案、诬告罪或者别的条例吗?要怎么举证?如何判断该民警是否违规办案?有向督察大队反映的权利吗?

咨询者:fa283022广西
[咨询时间:2011-09-27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陈道平律师
[地区:重庆-南岸区
手机:18996051418
积分:15738
]
回答时间:2011-09-27 07:44
陈道平
这个事情你拿走玉镯时清单上应该注明了数量和品名等等,相信民警会依法办案的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