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沈阳汽车车桥厂的内退职工,2005年企业与韩国企业合资,我们内退职工的一切事物已无人过问,到现在企业已经已经一年没有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已经一年没有发工资【内退工资仅200多元】,内退职工到退休年龄时要自己垫付所欠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交不给办理退休。
我们三次上访省信访办国资委答复是回单位解决。
这种解释是否正确,我应该怎么办,怎样才能按时交纳养老保险。
我该通过什么途径主张我的权力。我该通过什么途径主张我的权力请您给解释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