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认为对方的车辆属于追尾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该承担全责。你对责任不服,可以到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重新认定。只有确定了责任,你才可以不赔偿他。
我在一个十字路口处等红灯,因为义乌的5点是下班的高峰期,车辆都没有按车道行驶,我也就跟在前面的车后面等红灯,结果被后面的车撞了,他的车速有点快,把他自己的后车门都撞凹了,,交警过来说是我负全责,因为我的车刚好压在白色单实线上,当时也没有开事故认定书,就说了句,叫我负全责就走了,然后,第二天去事故定理赔偿中心后协商不了怎么办啊。
他撞我的车叫我负全责这样合理吗?我虽然压线行驶,但我并没有撞他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