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届满,乙方不能要求甲方延迟收回租赁物,除非甲方同意;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合同履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租金条件下,若一方提出续签合同要求,甲方应当与乙方续签合同。
乙向甲租了个门面,为期一年,现在还有三个月到期,乙方想续约,甲方要求重新签一份五年的合同,并一次性付清五年租金。
因为乙方在租用门面的一年中,都是月月付月租,所以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
而且在甲乙方现在合约中,注明合同到期后,在同等租金,优先乙方续约,但未注明其它附带条件,如:需一次性付清租金等。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乙方是否能要求甲方延迟几个月收回门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