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治疗没有治疗好,致使医院必须为你爸爸做第二次手术,医院存在医疗过错或者医疗事故,律师认为,医院应该承担你爸爸二次的手术费用,因为医院的行为给你爸爸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我爸一个多月前被车撞了,小腿粉碎性骨折,当天晚上被送往正骨医院,做了手术,下了钢钉,医生说,待骨头长好后,可以下地活动,可到现在都50来天了,医院总是说骨头长得不好,不让下地,到现在又说骨头长得不好,又让做第二次手术,要下钢板,可当初做第一次手术时,医院也没有和我们家属说还有这个可能啊,第一次手术启不是白做了吗?花着钱也白遭着罪,我想咨询一下,这样医院算不算有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