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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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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8238什么是编号?

房子问题

登记前一方付全款买的房子,房产证得登记后才能下来,如果在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这个房子就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了吗?如果不是,怎样才会变成共同财产呢?

补充说明:
那该怎么约定?还用写协议吗?如果两个人的名字都写在房产证上,不属于这两个人的共同财产?不是房产证上有谁的名字,房子就有谁的份啊?

咨询者:fa276839辽宁
[咨询时间:2011-09-08
悬赏分:
解答数:1]

最佳答案

张留安律师
[地区:河南-洛阳市
手机:13937972431
积分:6776
]
回答时间:2011-09-09 21:47
张留安
你反映的情况,不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想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你们夫妻双方约定。双方自愿约定,只要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应该大于法定。 因为婚前一方付全款买的房子,一方持有购房合同和收据,说明该房子是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如果想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必须由夫妻双方约定,夫妻双方的约定,也必须以书面形式显示,这样就有相应的证据证明,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无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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