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对你朋友的电脑保管属于无偿保管,您针对本次刑事犯罪的行为不具有高度的防范能力,不视为重大过失,无偿保管中您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形有两种:一是您故意的,二是您有重大过失以上的过错。您目前的描述显示您不存着此两种情形。所以您不需要为此承担责任。但是朋友毕竟是朋友,作为百姓的角度您需要对您的朋友有一个交代,比如好好解释,合理的补偿,等。但是作为律师必须明确告知您法律上您是不需要负责的。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一星期前朋友让我给她电脑安装一个软件,电脑放在我宿舍,可5 号晚上我回宿舍电脑不见了,全宿舍只有我丢了一台电脑,其他物品都没有被翻过的痕迹,我报了警,可一直没消息,我们的宿舍门很容易开,我觉得物业也有责任。
如果我找不回来电脑,我就得赔钱。如果我找不回来电脑,我就得赔钱我想问我还有没有办法维护我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