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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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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7816什么是编号?

紧急求助

2009.12.29日我因左侧输卵管妊娠做了开腹手术,取出孕囊,保留左侧输卵管。

之后2011.2月到一中医诊所诊治,其中花去一万多元,到2011.6月被诊双侧输卵管均为通畅。

可以受孕,七月份怀孕,但伴有阴道出血,到该诊所咨询,是流产的先兆,需要保胎治疗,过有十天,肚子疼痛万分,到县级医院诊治是右侧输卵管妊娠。

而且胚芽,胚心都很大,必须输卵管切除。而且胚芽,胚心都很大,必须输卵管切除左侧输卵管一点儿都不通,以后也没有自然受孕的机会了。

此事造成我身心很大伤害,还有婚姻家庭危机。此事造成我身心很大伤害,还有婚姻家庭危机请问,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该诊所是否对遭成我这境况负有法律责任。

我可以得到该诊所的赔偿吗?

咨询者:fa276325河南
[咨询时间:2011-09-0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徐进明律师
[地区:黑龙江-大庆市
手机:13159837500
积分:3778
]
回答时间:2011-09-07 10:36
徐进明
要看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如果不构成的话,你追究不了医院法律责任的。你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如果构成医疗事故的话,可以要求赔偿。

来自《发邦网》徐律师为你解答,请对徐律师解答进行评价!谢谢,如不明请咨询13159837500,专业解答!
丁光华律师
[地区:河南-濮阳市
手机:13137357799
积分:33144
]
回答时间:2011-09-07 19:23
丁光华
应当赔偿的,建议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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