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庭开庭后,我提出鉴定指纹、笔迹,法庭也留下了我的指纹和笔迹,然后告诉我回家等通知,说什么时间交鉴定费再通知我。
我要等到什么时候,法律有规定吗?我这样一直等下去对我有利吗(我是被告)?法庭9月28日立案,11月10日开庭,什么时间鉴定能出来,什么时间能结案?我很着急!请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