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08年进入一家公司拿定薪。公司文件规定,定薪人员26天制,白班每天必须上9.5小时(正班工时)无任何补贴。夜班每天11小时,夜班补贴9元。
但是,我们在公司的劳动合同上签的是9.5个正班工时。
请问,公司这规定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我们是否有途径起诉,得到我们应有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