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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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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7046什么是编号?

工资拖欠

我朋友在一家水泥厂上班,他们厂经常拖欠工资,现在是9月份了,但给工人的工资才发到四月份。

现在他不想从哪里上了,在上班前他签了一份5年的劳动合同,交了500元的押金,但现在他提出不想在那上了,他们厂里说这样工资不发,而且在他上班这几年发放的劳保用品都要从工资中扣掉,而且押金也不退,请问这样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

咨询者:fa275402甘肃
[咨询时间:2011-09-0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9-05 12:14
陈晓云
1、可随时辞职并要求:工资、押金、被扣的劳保费用、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2、有争议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李海明律师
[地区:甘肃-兰州市
手机:13919447096
积分:1391
]
回答时间:2011-09-06 10:43
李海明
违法劳动法,可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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