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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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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6735什么是编号?

夫妻共同财产

我们结婚已十多年,婚房是双方单位的房改房。我们结婚已十多年,婚房是双方单位的房改房结婚六年后(2003年)又买了一套房。

两套房的房产证都是男方的姓名。两套房的房产证都是男方的姓名当时办房产证不需要夫妻双方的姓名,现在办房产证且一定要写上夫妻双方的姓名。

请问:这两套房是夫妻共有财产吗?是否有必要加上女方的姓名?如加名要不要缴税?

请说明解答的法律依据。

咨询者:fa265570浙江
[咨询时间:2011-09-04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陈道平律师
[地区:重庆-南岸区
手机:18996051418
积分:15738
]
回答时间:2011-09-04 10:51
陈道平
这两套房是夫妻共有财产 (1994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有必要加上女方的姓名(物权法),如加名不要缴税(最近国家税务局答复)

回答

2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9-04 10:46
刘子若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双方共同所有,稳妥起见,可以加名,加名不要纳税。
吴健弘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588839313
积分:36569
]
回答时间:2011-09-05 05:27
吴健弘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加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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