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
请法律专业老师指教 我证件齐全 没饮酒 在一乡镇道路靠边停车 熄火状态我在车上 在停车10分钟左右突然被一辆电动自行车猛烈追尾 该电动车是一位妇女驾驶且带着3岁左右儿童 两人都摔伤 我立即下车 在第一时间报120 122 和车险 现场被保护 人送医院 交警和保险相继到现场 电动车家属赶到 调解不成 车被扣押 现追尾母女还在住院 请问:这种情况责任具体应该如何划分??(今天去过交警队咨询了 被告知母女的住院费用我全包 而且必须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才能解决 搞不懂了 要是能协议好还要交警干么吗??这不是助长碰瓷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