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该,不给他。
我在a厂上班老板属于妇女型让我有点无法忍受,后来被b厂老板聘去,a厂的工资拿不到了,我的条件是b厂老板要支付a厂该属于我的工资,b老板答应了。
因为厂的某某问题让我们的工作量减少工资也少得可怜,就在这个时候c老板接手了b老板的厂,因为厂里的人都是保底3000-5000,就我们这个工序没保,我们给b、c老板总共做了5个月无法再继续每个月1000多元的工资于是我们辞职了,就在我们走的时候c厂老板说要把我们在a厂的条件补贴收回去,还有棒金也要回去才给我们发工资{棒金:做皮衣的都有2000-5000,1年},棒金发了1000,c老板的理由是我们没做满一年就要把所有的补贴要回去才发工资,我们都是被逼离开的,我想知道c老板该不该收回那些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