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已工作7年多,工作是完全胜任的,而且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前不久公司人事通知我说:你的某一部分工作要转移到别的部门做,因工作内容发生变化,所以你的工资肯定要降(降一半),他肯定不会同意的,所以希望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按国家规定发(一年一个月)7个月。
我的问题是:像这样非本人工作不胜任,完全是公司单方面的原因,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能否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公司支付双倍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