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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仲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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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498什么是编号?

劳动报酬仲裁咨询

没给签劳动合同,离职当天老板出示在电脑里计划进度完成记录表,上面记录着员工每天工作完成情况,他推翻之前口头约定工资,明确提出:我用4周时间只完成了他电脑里计划任务1周工作,只能结1周工资;不发原因是:没按计划完成客户订单,也不符合生产标准,客户没结款,造成公司在经营中当月或月季经济亏损,要做出经济赔偿;

1、若时间分配合理,用3周完成计划1周工作,没有完成一定工作量,且生产产品不合格,是不是在法律上已不具备同工同酬条件?那被扣部分该低于协定工资的20%吗?

2、公司若根据我工作完成情况,不履行同工同酬,发给我800元也合法的话,那就不违反劳动法“扣减工资规定”吗?

3、若某阶段工作给公司造成损失,那这一阶段工资可不发吗?

4、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合理吗?

补充说明:
迫切希望依次回答
咨询者:soso北京
[咨询时间:2009-11-09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蒋华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501132880
积分:200
]
回答时间:2009-11-10 10:39
蒋华
本案你的举证责任很大。仲裁中你要是没有证据很可能承担败诉结果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1-09 15:25
魏国鹏
1.不具备同工同酬的条件。
2.违反了劳动法。
3.损失由劳动者直接造成的,承担全责的,才可以扣发工资。
4.不可以,需申请劳动仲裁。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刘家人律师
[地区:河南-南阳市
手机:13598216005
积分:5676
]
回答时间:2009-11-09 16:12
刘家人
1 。违反劳动法。
2 。可以申请仲裁。
3 。当地劳动局管辖。
4 。聘请律师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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