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0号, 我在某快递公司邮一天价值325元的裤子,该公司的邮递员指导填写的邮递单,但没有提醒是否填写保金, 所以就没有填写,完全不知道有保金的事情。
过了几天后,多次给快递公司打电话询问邮件,最后告诉我丢了,当要求赔偿的时候,该快递告诉只按邮资的3倍赔偿。
感觉不公平,经过和该公司交涉,又同意赔偿一半。
这个合理吗, 我想要全额赔偿。这个合理吗, 我想要全额赔偿如果打官司能赢吗, 需要什么证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