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为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建议你们找律师面询,看如何做才能更好地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请问:老母2001年10月去世,老父2010年去世.父去世后大儿子拿出在2001年11月老父写的遗嘱:内容是身边的六个子女不孝,不看望不给钱,老俩口晚年凄凉等,房子留给大儿子(18岁就在外地并在外地安家)继承其他子女无权过问。
还有一张借条:9000元给二儿子买房钱不够,大儿媳给拿的钱,如还不上,房子由大儿子全权处理,其他子女无权过问。
现大儿子已起诉。现大儿子已起诉但是,身边的六个子女都很孝顺很委屈,常给钱给物,遗嘱内容真的不是实情。
请问六子女怎样打赢官司?遗嘱有效吗?远的香近的臭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