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ktv唱歌喝酒,对方觉得我们声音大影响他们了,进来拿的啤酒瓶先动手打我们,后来就打起来了,结果我们这边有一个被打的做了开颅手术,对方有一个划了个口子,缝了四十多针,鉴定是轻伤。
我(当事人)在录口供的时候说:当时喝的多记不起来了,我好像也打人了,而且我们这边人指证了我,说看到我动手了。
我是第一个先跑出来的。这种情况会对我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