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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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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2056什么是编号?

请教各位高人

甲乙是我的好友,我们是学师范专业的,我的两位同学毕业后办了一个辅导班,为了吸引更多的学生,他们编造说他们都是某校的在校的教师,但没有伪造过证明什么的,其中的一位同学甲还上门从事家庭教师的职业,他也和家长说自己是在某初中的在校的教师,乙同学于这期间考上教师,虽考教师时不需要工作经验,但是为了显示自己有工作经验,填表写、写简历时都吹嘘过自己原来在某公里高中任过教,如果甲乙说的学校均为存在的学校,且甲乙没有伪造公文、证明,他们的行为是否达到违法犯罪的程度?

咨询者:fa269595北京
[咨询时间:2011-08-22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8-23 12:12
郭军
你好! 如果情况是你说的,那么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

回答

3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08-22 16:03
赵江涛
要看细节;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1-08-22 23:18
牛国荣
他们的行为没有达到违法犯罪的程度
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52351286
积分:12554
]
回答时间:2011-08-23 09:46
阎书波
只是违法而已。Q Q15086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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