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与相关部门协商,如不成,可提起诉讼。
我叫杨天保系山西省运城地区绛县郝庄乡东郝庄村人。
是一个有任用书,受过县级表彰的优秀民办老师,教龄二十一年,86年因学校事情和村领导有过节,让我离开了心爱的老师岗位。
目前我在侯马见到2008年山西省教育厅下发文件《关于调整全省离岗退养民办教师长期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这个文件是根据晋教计劳字【1988】6号《关于民办教师离岗 后有关待遇的暂行规定》进行调整的,可是此规定要求:1 男满60岁教龄20年以上的模范老师,男满55岁教龄15年以上的模范教师。
2因公致残不能上岗的,3 非自愿离岗另谋职业的。
我年龄不够可是我是被迫离岗,我是受害的。我年龄不够可是我是被迫离岗,我是受害的我回家原因材料有原指导员签字认证。
请问我能享受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