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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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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1056什么是编号?

如何索赔

我在一单位工作了8年,刚开始的两年,单位说我的档案没转,没有帮我缴纳保险,后来档案调来了。

一直按照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给我们缴纳社保,比实际工资比例低很多,现在我辞职了,想问

1.能不能要求原单位将少缴纳的部分补上,怎么操作?

2. 档案没有的那两年(2003-2005)是不是真的不用帮我缴纳保险?

咨询者:fa268375江苏
[咨询时间:2011-08-19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8-19 15:40
陈晓云
1、可以,少缴的应补缴。 2、档案未转过来,也能交社保。 就此有争议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交。
能为您排忧解难,是我不懈的追求!

回答

2
宋建海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3963900787
积分:2606
]
回答时间:2011-08-19 15:03
宋建海
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8-19 15:36
吴君瑜
1、可以;
2、只要入职的就应该会员工交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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