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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人先后起诉同一欠款人的房产,拍卖后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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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0709什么是编号?

4个人先后起诉同一欠款人的房产,拍卖后如何分配

欠款人李某借了我们4个人分别25万、20万、33万、61万元,现在其已经跑了,25万元的在房管局做了其房屋的个人担保手续,25万、33万、61万的分别先后保全起诉了李某的房屋,其房屋价值大约45万左右,请问法院进入拍卖后,款项怎么分配,我是61万的债主,也是起诉最晚的,很着急,请专家支招,叩谢!

咨询者:fa267972山东
[咨询时间:201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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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8-18 19:57
陈晓云
1、因25万的在房管局做了其房屋的个人担保手续,因此拍卖款应先用于偿还25万,剩余的再在另三个人之间按比例分配。
2、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四条 【抵押权的次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一)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于家亮律师
[地区:山东-东营市
手机:13780766189
积分:9459
]
回答时间:2011-08-19 09:37
于家亮
先偿还25万,剩下的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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