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租赁期满后一般由承租人继续承包经营。
在1991年,我在我们生产队承租了的十几亩无人愿意耕种的土地用来种植苗木。
当时和生产队签订了10年的合同。当时和生产队签订了10年的合同由于过了几年,可能是因为国家实行新的农业补贴政策,也可能是国家进行的农业普查,反正现在那些田已经转到了我的户口下。
但是今年马上合同就要到期了。但是今年马上合同就要到期了生产队的一些人可能眼红我种苗木比他们种粮食赚钱,所以撺掇着要收回那些田,不然就要重新签订合同大幅提高租金。
我就想知道,那些田现在既然已经算是我自己的了,生产队还有权力收回去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