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其他 > 

交通事故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3936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

我是云南的车,在09年6月初被工程公司包车,在6月29日在工地上出事(侧翻)导致车内的一名工程人员受伤,我的车是在隧道内侧翻后,又被一台车撞上(车已报废)交警认定我是主要责任(2次事故)

现在伤的人已经好了,他让我赔偿他的误工补贴,护理费,营养费。

他已经抱了工伤。

误工补贴怎么算?护理呢?营养费?一个月合多少?(按云南的赔付)

我应该赔吗?

咨询者:fa106009云南
[咨询时间:2009-10-2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09-10-28 14:39
牛国荣
你应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进行赔付包括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每一项请求都应该有充分证据予以支持的。
刘家人律师
[地区:河南-南阳市
手机:13598216005
积分:5676
]
回答时间:2009-11-12 09:20
刘家人
1 。可以请求赔偿。
2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数额。
3 。聘请律师参加。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