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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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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9329什么是编号?

离婚财产执行

我与前夫离婚,孩子判给我。我与前夫离婚,孩子判给我财产上要我付给前夫20万元,前夫每月给孩子1000元。

我们是4月份离的。我们是4月份离的要求在8月底前给他20万元。我们是4月份离的要求在8月底前给他20万元从4月份到现在他没有给孩子生活费,我要求把孩子的扶养费一次性从20万元中扣出,他不同意。

请问法院强制执行会是什么情况?

咨询者:fa266331吉林
[咨询时间:2011-08-1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8-15 16:38
贾金勇
法院强制执行是按照生效判决执行。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8-15 16:47
陈晓云
应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对方不和解的又不履行的,由法院从其账户中直接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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