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在顺义有祖宅一座。祖宅的宅基地使用证(红本)户头写着父亲和叔叔两个人名,本是盖两个房子的面积,因当初经济原因只盖了一个,但是有老的分家单,分家单指定东西厢房和前面300平米空地归父亲,等以后有钱可以盖房。我现在想回去再盖房子,父亲和叔叔都已经去世。叔叔无子女,只是老年娶了个后老伴,后老伴的子女现在阻挠。叔叔对其后老伴的子女无赡养,后老伴的子女亦为对叔叔养老送终。我本人也不是父亲的亲生孩子,是8岁随母亲改嫁给父亲的,但是母亲嫁过来后没有生养。继父视我为己出,养育我供我读了大学,从工作开始到继父过世,一直由我赡养。继父去世前一年瘫痪无人照顾,有我出钱请继父的妹妹伺候。继父死于她家。现在她拿出一份遗嘱说父亲临死前说把自己这份祖宅给她。这份遗嘱只有他二人之间签署。现在姑姑也从中阻挠我继承。我已经在镇政府土地可批下了房号并且在土地可备案。
老分家单因为年头太久而且两个当事人都已经去世不明所向,但是当初分家的大队领导仍然在世。
请问我能盖房么?如果不能需要上诉的话我该准备哪些东西?
因为我现在的工作很繁忙,如果上诉的话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有结果?我需要请律师代理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