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37478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处理

律师您好:

我是山东东营的一位车主,在7月12日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对方腿部骨折,住院期间我垫付2万多元。7月27日我收到交通调解法庭的起诉状,并把我方车辆保全,7月28日对方出院。但是到今天(8月10日)仍然不开庭。

问题1、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一般多长时间开庭?因为我的车一直在交警那边压着,不能修车,所以很急。

问题2、再就是我垫付的2万元钱什么时间能拿回?

问题3、我的车当时是贷款买的,所以保险挺全的。这种情况下我需要交多少钱才能提出车来?是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我的车是捷达,车价7万元。

咨询者:fa264289山东
[咨询时间:2011-08-10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亚昆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
积分:4893
]
回答时间:2011-08-10 11:20
李亚昆
1、法院的程序 简易庭一般三个月,普通程序一般六个月,但是鉴定时间不计入审限。
2、关于垫付的两万元,要看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可能由你来赔偿,但因为你的车辆有强制险和商业险,这部分待判决后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
3、对方保全车辆,要交纳担保金,如果你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于柱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011735168
积分:10002
]
回答时间:2011-08-10 14:47
于柱
你可以提供担保就可以提车了,开庭要看通知书,写的很清楚的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