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纺织企业的员工,1990年来该单位工作,该单位2004年改制,单位当时补偿金未付,我继续留用在新单位,现在合同是一年签一次,只签一年,我合同是今年10月份才到期,我原来合同约定是上长白班,现在单位安排让我换岗上三班倒,否则单位就解除劳动合同,我当时是长白班才签一年合同的,请问我该怎么办?按劳动法规定单位应怎样补偿?麻烦了,不胜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