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9年4月进乡镇卫生院的,到现在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为现在医改不符合相关政策现在要给予清退,说什么补助都没有,请问这样合法吗?我们能得到什么补助?,按2008.1月颁发的劳动法规定未签订合同可以要求补发双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