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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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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5306什么是编号?

医院劳动纠纷

我是09年4月进乡镇卫生院的,到现在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为现在医改不符合相关政策现在要给予清退,说什么补助都没有,请问这样合法吗?我们能得到什么补助?,按2008.1月颁发的劳动法规定未签订合同可以要求补发双工资吗?

咨询者:fa261908安徽
[咨询时间:201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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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陈平凡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397516088
积分:29816
]
回答时间:2011-08-04 09:46
陈平凡
你好,1、医院存在未签合同行为,你可以得到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2、医院未交社保,你有权要求单位补交社保。3、医院辞退你必须支付3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4、有争议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宋晓琼律师
[地区:安徽-马鞍山市
手机:18055563305
积分:5000
]
回答时间:2011-08-04 12:24
宋晓琼
你自工作之日起,就没有签订合同,可以享受一年内(12个月)二倍工资。什么补助都没有不合法。你能得到各项保险、经济补偿等,如果在马鞍山或附近的地市,可以来电或当面咨询。
宋晓琼律师于 2011-08-04 12:26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卢佩伟律师
[地区:安徽-蚌埠市
手机:13955280505
积分:6003
]
回答时间:2011-08-04 17:08
卢佩伟
未签劳动合同,应当承担双倍工资的差额,解除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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