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有一处房产,我想把它留给我的外甥(比方),我是走立遗嘱的道把房产给他好,还是走赠与的道好?这里面涉及一些税和手续费的问题(费用很高的,真黑啊),到底哪条道最省钱,请内行给讲讲。
我可不想在这个过程中让公证等手续扣我太多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