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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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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471什么是编号?

劳动争议

1999.6月进入中国人寿唐山开平支公司,直到2005年初才签劳动合同,2007年不知什么原因没给欠。

本人维权意识太差,今天看到事业条例,想问还能否享受失业金,如不能,公司有责任赔偿吗?多谢。

咨询者:fa107501河北
[咨询时间:2009-10-2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高玉琼律师
[地区:黑龙江-佳木斯市
手机:15204542557
积分:395
]
回答时间:2009-10-20 21:46
高玉琼
这要看你是单位的业务员还是属于内勤人员。如果是属于保险公司固定的员工,并且单位及你个人交纳了失业保险金,在你失业的时候应按法律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0-20 22:04
苏村野
你好!律师解答如下:1、你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保险公司应按法律规定为你缴纳社保,包括失业保险;2、现不清楚你2007年之后就离开了保险公司吗?如果现在才主张权利,那就会涉及到劳动仲裁的时效问题,有可能就已过了时效;3、国家对劳动者还是着重保护的,你可找一找证据,可试着申请仲裁,现对时效劳动者仲裁时效掌握得也是各地各异,也充分考虑保护劳动者的利益,毕竟你付出劳动了!
杜戬 律师
[地区:河北-邯郸市
手机:13223112598
积分:1244
]
回答时间:2009-10-21 21:27
杜戬 
你现在是否还在公司上班?是什么性质的工种?是保险代理人吗?请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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