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夫妻共有房产产别应为什么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34223什么是编号?

夫妻共有房产产别应为什么

夫妻共有房产产别应为什么。

咨询者:fa260677吉林
[咨询时间:2011-08-01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任明晓律师
[地区:新疆-伊宁市
手机:13519987166
积分:1809
]
回答时间:2011-08-03 00:01
任明晓
把问题说清楚。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